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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支持奶牛养殖的政策

时间:2013-05-2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国家对示范区有奖励政策,一般是奖励1000万元。要求示范区加快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
    七、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中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八、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开始,国家将河北省纳入保护补助范围。2013年国家将继续在13个省(区)牧区半牧区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十、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奶牛养殖场可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另外要求地方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提供配套资金。2013年国家要求打破沼气工程与养殖场(养殖小区)、发酵原料与畜禽粪便的“两个捆绑”,加大规模化沼气生产厂的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十一、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国家对奶牛的保险主要是针对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其中重大疫病包括: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病、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血吸虫病等。奶牛保险补贴规定,对于设区市,在县财政补贴15%、市财政补贴20%保费的基础上,省财政补贴15%、中央财政补贴30%保费;对于扩权县(市),在县财政补贴15%保费的基础上,省财政补贴35%、中央财政补贴30%保费。养殖户只要自己出20%保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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