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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对全国人大代表生猪产业发展建议的答复综述

时间:2020-10-16    点击: 次    来源:执业兽医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关于在土地、环保、资金、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019年以来,国家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土地政策方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自然资源部联合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支持政策,提出兴建生猪等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在环保政策方面,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1.4万个、面积12.9万平方公里。在金融保险政策方面,实施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在财政支持方面,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使用生猪良种精液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的支持力度,增加奖励资金规模,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生猪金融保险、土地、环保等政策,为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政策保障。 
10 关于调动中小养殖户的积极性 
中小养殖场户饲养生猪接近总量的一半,是生猪稳产保供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积极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作用,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中小养猪场(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我部积极推介温氏、正邦、扬翔、双胞胎等企业“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典型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帮带中小养殖场户补栏增养。推进生猪恢复生产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实施龙头企业带万户生猪产业扶贫项目,组织15个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与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16个市(州)签订生猪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带动贫困地区3.3万农户发展生猪养殖及相关产业。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服务,编制印发生猪恢复生产政策和技术手册,组织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体系分专题开展生猪生产技术视频培训班,指导广大养殖场户复养。下一步,我部将推动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协调解决中小养殖场户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促进中小养殖场户融入到现代养殖体系。 
11 关于提高能繁母猪数量 
稳定能繁母猪存栏是生猪生产平稳发展的基础。为稳定生猪生产发展,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能繁母猪发展的扶持政策。2019—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新建、改扩建种猪场给予适当补助,对种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提高至1500元。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能繁母猪存栏加快恢复。据我部监测,能繁母猪存栏量从2019年10月份开始环比持续增长,已连续10个月增长,今年7月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4.0%,同比增长20.3%。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扶持政策,稳定能繁母猪存栏规模,提高种猪性能,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 
12 关于尽快完善加大农民养殖生猪的补贴和保险力度的政策 
2019年,财政部会同我部印发了《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出台多项补贴政策。完善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调整为半年结算一次;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使用生猪良种精液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提高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额,增强养殖场户抵御风险能力。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对中小养殖户的政策支持力度,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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