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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0-02-20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出台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指导意见,支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县级实施、部门督导”的实施机制。突出“一标一品一产业”,加强生产基地和原生态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独特品质保持,优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品牌建设和特色文化传承,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样板。

  四、完善监管制度

  ——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地细化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和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健全完善质量追溯标准,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推动部、省平台互联互通。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树立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完善国家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推动各省使用国家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

  ——完善质检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制度,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建立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指导和服务。继续推动基层质检机构双认证,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提高监管能力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系统总结“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成效,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关键指标体系和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协调创设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规划》。

  ——大力推动智慧监管。谋划建设智慧农安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将前端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购买、生产过程用药、上市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等数据关联匹配,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推动传统“人盯人”监管向线上智慧监管转变。

  ——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入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优化提升创建标准,探索建立市县长答辩制。对已获得命名的县市实施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坚决撤销称号。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设计视觉形象标识,在关键位置设置宣传标牌,开展中国行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出台标准化建设规范,确保乡镇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支持研发便捷精准的快速检测技术、方法和设备,鼓励购买社会服务,为基层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切实转变作风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强化党建促脱贫攻坚,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支持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发展,减免相关费用。依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展销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开展部级和县级质检机构“双百”对接活动,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财务绩效等考核,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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