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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1-01-07    点击: 次    来源:鄂尔多斯市大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二、存在问题
  当前,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践中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与全面加强兽医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基层防疫任务日趋繁重
  我市是个畜牧业大市,且农牧户小规模饲养仍占主导地位。当前动物疫病越来越复杂,重点防控的动物疫病在不断增加,到目前仅强制免疫的病种就达7、8种之多,从O型口蹄疫开始,亚Ⅰ口蹄疫、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接踵而至,家畜布鲁氏菌病也将列入强制免疫的范畴。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强制免疫病种数量持续增加,反映到基层是防疫任务越来越重。
  (二)防疫经费严重不足
  2009年1月1日,国家取消防疫收费后,基层防疫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级防疫员收入减少,2009年按照国家规定,我市全部停止防疫收费,防疫员收入大幅下降,仅靠原有的财政补贴待遇偏低,有的甚至低于当地农牧民平均收入(扣除防疫工作的费用),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二是造成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站防疫经费短缺出现运转困难。我市除东胜区、准格尔旗的乡镇站财政能足额拨款外,其他旗区的乡镇站由于过去都是靠收取防疫费维持日常支出,停止防疫收费后,很多站经费严重缺乏,办公用品、水、电、暖、房屋维修、车辆维修等经费没有来源,防疫工作受到制约。
  (三)兽医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环境变化,病原微生物不断变异,新的病种不断产生,采取的防控措施和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变化,动物防疫人员知识水平需不断更新,特别是乡、村两级兽医在职人员中大部分没有经过系统业务培训,存在着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缺乏兽医基础理论知识和规范操作技能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兽医工作要求。
  (四)动物引进监管有漏洞
  近年来我市一些旗县进行畜种结构调整以及实施重大养殖项目,需要从外地大量引进动物,引进动物次数的增加使得引入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越来越大。为加强引进动物活动的监管,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相继出台了引进动物监管办法,但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引进动物的监管存在很大漏洞。这与养殖户防疫意识不强,追逐非法利益,不管自己是否具有引进资格,也不管所引进的动物是否安全,更不管输出地是否有无疫情,只要有利就上;不遵循动物异地引进审批程序,随意违规乱引;不遵循引入后的隔离观察制度,违规投放使用;不遵循运输环节有关规定,在运输途中乱停乱放或是任意经过疫区有着极大关系,由此可能导致疫病发生。
  三、建议
  (一)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力度,建立有效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动物防疫投入,对旗、乡两级兽医机构实行全额财政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切实保证村级防疫员补贴稳定足额供给,其工资报酬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解决。
  (二)建立动物防疫应急储备制度
  一是建立市、旗两级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对应急设施、设备、疫苗、药品、防护用品、交通通讯工具等有关物资进行储备,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设立市、旗两级应急防疫储备金,主要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疫情追踪与监测等疫情处理工作及强制扑杀补助。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防疫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有计划地推进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的投入,改善基层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旗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四)加强引进动物监管
  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功能齐全专门的引进动物隔离场,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引进的动物统一投放到隔离场,经隔离观察无疫后方可投入使用。成立市级疫情风险评估专家组,一是专家组对本市的动物疫情每年进行评估和分析,指导当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引进动物时,对调出地的动物疫情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我市引进动物的具体地区,就有关引进动物等事项做出指导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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