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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害牲畜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08-25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韦成乔 - 小 + 大

摘要: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系到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会对我国公民的生命健康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我国人民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的工作的进行有了进一步的重视。因此为了做好这方面的研究,本文主要对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而进行相应问题的解决,以推动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病害牲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食品、卫生、环境等方面问题的出现,有利于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拥有着十分重大的工作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受条件限制和各种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工作的开展无法进一步的促进其工作质量的提升。如果不进行相关问题的解决,将会给动物疫情传播留下隐患。而这其中的存在的主要问题,则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病害牲畜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

1.1无害化处理补贴范围小、补贴标准低

根据我国现有国家的补贴政策,仅仅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每头有80元补助费用。家禽等其它病害畜禽不在补助范围之内,国家在这方面却缺乏专项处理经费,不利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养殖户对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用远远大于补贴数额,致使一些养殖业主在进行病害动物处理方面的工作时消极怠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2无害化处理设施陈旧、缺乏完善的无害化处理制度

2017年7 月农业部下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2013年出台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同时作废。很多养殖业主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建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很陈旧,虽经请求农业部同意继续使用,但2013年出台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如厌养型化尸窖封存的时间没有作具体规定,因无技术规范可依,造成疫病扩散的风险,也给监管部门及监管者造成被问责的风险,严重制约监管工作的开展。

1.3无害化监管体制缺失

我国现只设置有省、市、县3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这一工作体系并不十分完善,在乡镇只设置了畜牧兽医站,且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只有3-4人,但要承担全乡镇的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畜禽屠宰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大量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还承担科技推广服务、动物防疫等繁重任务,拥有着较大的工作量[2]。因大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属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环境差、工作待遇低,对无害化处理等行政执法工作有消极思想,从而导致相关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2. 加强病害牲畜无害化处理的对策

2.1做好宣传方面的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进行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方面的工作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开展技术咨询及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这一工作开展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民众对非法抛弃病害畜禽和加工、出售病害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有利于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2完善无害化处理相关制度

各省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的《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给养殖业主及监管部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严格监管,减少了被问责的风险,促进无害化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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