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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规模化猪场的标准及其污染的特点      1.1 规模化猪场的标准 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分级,存栏3000头以上为I级规模猪场,存栏500头以上不足3000头的为II级规模场。而养殖区I级规模则确定为存栏6000头以上,II级为存栏3000头以上不足6000头.      1.2 粪尿等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指标 规模化猪场粪尿及其冲洗液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为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能源污染,依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模化猪场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指标如下:      1.2.1 水冲工艺式的规模化猪场最高允许排水量,以每存栏百头计冬季为2.5 m3、夏季为3.5 m3,春秋两季以平均值计算.      1.2.2 干清粪工艺式的规模化猪场最高允许排水量,以每存栏百头计冬季为1.2 m3、夏季为1.8 m3,春秋两季以平均值计算.      1.2.3 规模化猪场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见表)。  控制项目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化学需氧量 | 悬浮物 | 氨氮 | 总磷(以P计) | 粪大肠菌群数  | 蛔虫卵 |  |  单位  |  (mg/L)  |  (mg/L) | (mg/L)  |  (mg /L)  |  (mg/L) |  (个/mL) |  (个/L) |  |  标准值 |   150 |  400  |   200  |  80  |  8.0 |   10 000 |   2.0  |  
     2 规模化猪场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2.1 示范猪场的选择 按照养殖规模和猪场的地理位置的不同,将规模化猪场的污染物治理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中型养殖规模。此类猪场的特点:一是排污量大;二是猪场(也包括部分小型规模场)紧邻交通主干道、主河道或距居民区较近,同时没有足够消纳污染物的土地,或者通过处理后直接排入溪沟、河流的.  第二类为小型养殖规模。此类猪场的特点:一是排污量小;二是猪场远离居民区、厂矿、学校、机关单位、河流和交通主干道,且有足够的农经作物土地面积来消纳猪场污染物。      2.2 污染物处理的基本方法      2.2.1 尽管规模猪场类型不同,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设计、建设、生产“三同时”,尽力降低治理成本,力争实现循环利用,必须做到达标排放。      2.2.2 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养殖业污染物治理验收办法》,治理的基本工艺流程是: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生化池→氧化池→人工湿地→达标排放。      雨污分流:在养猪场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时,将雨水与生猪排泄物、冲洗圈舍的排放管(沟)道分设,各归其道。雨水通过沟渠直接排放到自然溪沟,进入河流。粪尿及冲洗液经粪沟或专用管道输入治污系统。      干湿分离:每栋圈舍设排粪沟(包括外排和内排),出口设栅栏过滤。干粪在圈舍内或排粪沟收取,经排粪通道送至干粪处理池。干粪池上能遮雨,池内不渗漏;每个场不得少于两个,交替使用;每个干粪池的容量以其养殖规模而定,不得少于一个月的干粪储存量。干粪进入池内,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通过一个月以上的发酵处理,使其疏松并杀灭其中的病原微生物,作为有机肥送往农作区使用。      沼气厌氧处理:沼气池的容量要与养殖场的规模相适应,一般每百头猪不得少于20 m3,养殖废水进入沼气池,必须经过15 d的流转,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降解,转化为甲烷、二氧化碳等,并杀灭污水中的病原微生物。      二级生化处理:生化池的容量不得低于沼气池的容量。生化池内装入活性载体填充材料,其作用是通过水解、发酵对有机物进行分解,把复杂的有机物分解为简单的CH4、NH5、H2S等有机物和无机物,经生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氧化塘。      氧化处理:氧化塘的的容量也必须与养殖规模相适应,一般每百头猪不得少于20 m3。池内放入活性淤泥,同时安装潜水泵等装置。在活性淤泥的吸附和微生物的代谢、凝聚与沉淀等作用下,把有机物分解为简单的NO2等物质,经氧化后的污水进入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人工湿地的面积应视其养殖规模、周围可消化污水的农经作物面积等因素而定。湿地分为四级,首段设过滤、沉淀池;中段栽植水葫芦、鱼笋、菖蒲等好肥类水生植物;后段栽植藕等经济类作物;最后作蓄液池。养殖污水经人工湿地的过滤、吸附、沉淀及好肥植物的吸收,其浓度大大降低,可以达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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