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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的免疫预防与药物保健技术实施程序

时间:2009-07-25    点击: 次    来源:第一猪网    作者:阳光网站 - 小 + 大

方案2:氟康王(10%氟苯尼考,干扰素、转移因子)600克,抗菌肽300克,清开灵粉1000克,拌入1吨料中连续饲喂12天。

方案3:西尔康(多西环素、干扰素、转移因子)1000克,抗菌肽300克、清开灵粉1500克,拌入1吨料中连续饲喂12天。

方案4:5%爱乐新800克,干扰肽1000克、转移肽500克,大青叶粉(或穿心莲粉)3公斤,拌入1吨料中连续饲喂12天。

方案5:1吨水中加双黄连膏粉(金银花、黄芩、连翘等)400克,西尔康(多西环素、干扰素)100克兑水200升,口服排疫肽100克兑水300升,连续饮水12天。

3.5 育肥中期保健1次之后,要驱虫1次。可选用:伊维菌素每公斤体重0.3毫克,肌注;或于一吨饲料中加2克阿维菌素或伊维菌素粉,连续饲喂1周,间隔10天后再喂1周。此时育肥猪直至出栏上市不再使用任何药物,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没有耐药性和药物残留)。如唯泰C231,每50克拌料250公斤或金唯肽C231,每500克拌料1吨,连续饲喂即可。

4 后备种猪的实施程序

4.1 后备种猪第一次发情备种前40天,每头肌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2毫升;配种前28天每头肌注细小病毒疫苗2头份;配种前21天每头肌注兰耳病弱毒活疫苗2头份;配种前16天每头肌注细小病毒疫苗2头份;配种前12天每头肌注猪瘟脾淋苗2头份;配种前9天每头肌注伪狂犬病双基因缺失活疫苗2头份;注射疫苗请使用转移因子或倍康肽,用生理盐水、灭菌注射用水或疫苗稀释液稀释转移因子或倍康肽(白细胞介素-4),小猪每头每次0.25毫升,中猪每头0.5毫升,大猪每头1毫升,可与弱毒活疫苗混合肌注,灭活疫苗则分别肌注,可有效的提高机体免疫力,使抗体产生快、抗体水平高、抗体均匀度好,减少免疫抑制、免疫麻痹的发生。

4.2 后备种猪进入后备舍后要进行药物保健12天;第一次发情前7天,还要进行药物保健1次,可选用育肥期使用的方案,有利于帮助后备种猪清除体内的病原,净化猪群,使后备种猪正常发情配种,以保证妊娠后胎猪健康发育与母猪的安全妊娠。

5 妊娠母猪的实施程序

5.1 母猪妊娠后1个月内禁止注射疫苗或使用药物,否则不利于受精卵着胎,对胎儿初期发育不利。

5.2 妊娠母猪在妊娠中期与产仔前后各7天进行药物保健。保健方案推荐如下:

方案1:喘速治加溶菌酶加黄芪多糖粉加板兰根粉方案参照本文前面所述实施,连续保健12天

方案2:清开灵粉1500克,抗菌肽300克,口服排疫肽400克,西尔康(多西环素、干扰素)1000克,拌入1吨料中连续饲喂12天。

方案3:5%爱乐新800克,干扰肽1000克,转移肽1000克,溶菌酶400克,黄芪多糖粉1500克,拌入1吨料中连续饲喂14天。

母猪产仔前后的保健非常重要,通过保健可清除母体携带的病原体,净化母体;使母猪产仔顺利,不易发生难产、胎衣不下、子宫内膜炎、阴道炎及乳房炎等。由于母体带病原少,产下的仔猪不仅健康,而且诱发仔猪发病也很少见。

6. 哺乳母猪的实施程序

6.1 产后药物保健7天,与产前7天的药物保健连接进行。

6.2 母猪产后10天,每头肌注猪瘟脾淋疫苗2头份;产后15天,每头肌注细小病毒疫苗2毫升,可获得终身免疫,今后不再接种细小病毒疫苗;产后20天,每头肌注兰耳病弱毒活疫苗2头份;产后25天,每头肌注O型口蹄疫高效灭活疫苗,每头3毫升;伪狂犬病双基因缺失活疫苗,每4个月免疫1次,每次每头肌注2头份;乙型脑炎弱毒疫苗,每年的4月份接种1次,每头肌注2头份。接种疫苗时,可与转移因子或白细胞介素-4配合注射,以提高免疫力,增强抗病力,保证疫苗的免疫质量。

6.3 母猪接种完疫苗后,即可断奶,约经7-10天就会发情,应在母猪发情配种前进行药物保健5天,方案可参照妊娠母猪的保健方案实施。

6.4 母猪断奶后还应驱虫1次,驱虫可选用伊维菌素,阿维菌素或帝诺玢等驱虫药实施,然后待发情后即可配种。

7. 种公猪的实施程序

可参照种母猪的实施程序进行。

8. 实施程序中注意事项

8.1 上述的技术实施程序,基本上避免了免疫过程中不同疫苗之间的相互干扰,也避免了药物保健对免疫的影响。虽然灭活疫苗一般不会产生干扰作用,也不受药物的影响。但在注射弱毒活疫苗时,前后各3天仍要禁止使用抗病毒、抗细菌与诱发免疫抑制的药物,以避免对活疫苗的免疫干扰。

8.2 实施程序要结合当地的疫情,猪场生产的实际与免疫监测结果灵活应用,不要完全照搬,一切从实际出发,方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8.3 药物保健选用的药物必须具有提高免疫力、抗病毒、抗细菌、抗应激的功能,这样才能收到保健的效果。在当前猪群中存在严重的多病原感染、免疫抑制与病原体发生变异的状态下,使用大量的抗生素药物是不妥当的,应尽可能使用中药制剂与细胞因子制剂,这些产品不存在药物残留、不存在耐药性,对动物机体安全,这是今后的用药方向。

8.4 所使用的疫苗与保健药物必须是兽药GMP验收通过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有生产许可证与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无批准文号、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的“三无产品”,否则会贻误疫病的防控,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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