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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击人畜共患病如同备战(图)

时间:2021-12-1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丁林 - 小 + 大

另外一些项目,则着力于监测已知病原的再次威胁,如MERS、SARS、尼帕病毒等,不过,这些项目并没有监视已知的动物传染病变得可以传染给人的情况。

多方合作让世界更加健康

阻击人畜共患病,显然需要全球性合作,但每个人其实都有可以做的事情。谨慎接触野生动物和未经检疫的家畜、保持宠物的卫生并保证为它们注射疫苗,都是举手之劳。

作为预防措施,一些研究者在PREDICT模型的基础上,发起了耗费约10亿美元的“全球病毒组计划”,广泛收集啮齿类、非人灵长类、蝙蝠和其他野生动物的血样,试图在疫情开始肆虐前,能够定位大部分未知的病毒,并做出危险程度预测,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这一方案——动物体内有病毒,不代表这些病毒会在人群中引起疫病。

▲在野外采集蝙蝠样本时, PREDICT计划研究者需要“全副武装”

“疫情预测”的另一个缺点是:就算我们可以大致预测出疫情的暴发“热点”,但由于病原体不可预测的变异,每次暴发的具体情况仍然会给公共卫生部门带来全新的挑战。

尽管面对新冠疫情,全世界的响应已经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人们发现,对疫情做多少准备都不多余。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同一健康”方针此时得到了更多重视。

“同一健康”方针认为,人类的健康与其他动物及它们的生存环境密不可分。单靠某个健康部门的努力,不能防止或消除疫病隐患。人类健康、动物健康和环境健康的专家应该联合制定响应方案,并注重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

201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在“同一健康”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人畜共患病《三方合作指南》,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同一健康”方针的实用方案,以便其建立多部门协调、沟通和协作的国家机制,共同应对“动物-人-环境”界面的人畜共患病威胁。

2021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协作机制。习近平主席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由此可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将成为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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