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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主要管理做法分析

时间:2021-04-0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沈悦 - 小 + 大

3 成效分析

3.1 市民犬只狂犬病免疫更加便利

通过连续多年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认定工作的实施,更多的社会动物诊疗机构参与到犬只狂犬病免疫和防控工作中来,全市认定免疫点数量由最初的 19 个增至 166 个,认定免疫点布局更加合理,市民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便利程度进一步提高。

3.2 认定免疫点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更加规范

通过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认定免疫点持续不断地技术培训、日常检查和年度审查,认定免疫点文明服务意识不断强化,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免疫收费更加透明,认定免疫点服务满意度得到市民的认可,免疫点有关不文明服务行为的投诉率逐年下降。

3.3 犬只狂犬病免疫数量和质量更加提升

随着《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免疫点认定工作的深入推进,上海市家养犬狂犬病免疫覆盖率不断提升,达到 85% 以上,免疫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结合每年犬只狂犬病监测结果,全市犬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80% 以上,群体保护水平较高,构筑了良好的免疫屏障。

3.4 狂犬病防控成效更加显著

近年来,上海市犬只和人间狂犬病疫情总体平稳,家养犬狂犬病病毒携带率极低,主要风险在于流浪犬;每年人间病例和死亡病例控制在个位数,近 2 年人间狂犬病病例连续为零报告。这表明上海市犬只狂犬病防控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 有关思考

4.1 进一步强化狂犬病疫苗的源头管理

狂犬病为上海市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免疫收费实施政府统一定价,但疫苗采购由各认定免疫点自行决定,不排除极少部分认定免疫点为了提高利润空间,采购相对低价劣质的狂犬病疫苗。可以考虑借鉴北京、广州、青岛等城市的做法,将强制免疫病种疫苗纳入政府招标采购范畴,实施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监管和统一冷链,从源头上控制疫苗来源和保障疫苗质量。

4.2 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免疫的力度

上海市部分不具备狂犬病免疫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宠物用品商店和宠物美容商店等,为迎合不愿意办理养犬登记证市民的免疫需求,私下开展非法免疫服务。一方面无法保证狂犬病免疫质量,另一方面无法统计免疫信息。建议加大认定免疫点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到正规的免疫点接受狂犬病免疫,并依法进行养犬登记;同时,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不具备狂犬病免疫资质单位进行违规免疫的打击力度,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违法违规免疫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4.3 进一步合理认定免疫点的整体布局

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高度重视免疫点的认定申请工作,将申请到认定免疫点视为资质荣誉和金字招牌,只要符合条件即向市、区兽医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不充分考虑周边已有认定免疫点的数量以及犬猫饲养情况,带有一定盲目性。部分认定免疫点一年内狂犬病免疫数量较少甚至出现个位数的情形,造成资源浪费。建议将认定免疫点犬只狂犬病免疫数量纳入综合考核评分体系;在认定免疫点的申请条件中,设置合理布局的指标(如距离等)。

4.4 进一步引导认定免疫点的免疫行为 

动物诊疗机构以盈利为目的,而狂犬病强制免疫关乎民生,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目前,认定免疫点的营利性和狂犬病免疫的公益性矛盾较突出。虽然上海市狂犬病疫苗费、免疫注射费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实行统一收费,但部分认定免疫点存在免疫前过度检查、变相收费以及免疫后推销非必要商品搭载收费的情况,且具有一定隐蔽性。建议进一步加强免疫点免疫行为的正确引导和综合执法,达到营利性和公益性的有机统一。 

4.5 进一步规范认定免疫点的内部运行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认定免疫点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认定证书,部分认定免疫点除了悬挂认定证书外,还自行制作悬挂认定免疫点资质标识,命名五花八门;在冷链管理和疫苗储存方面,部分认定免疫点储存疫苗的冰箱内无温度计,不能实时监控冰箱温度变化情况,或存放其他物品(如检测试纸条);疫苗分类存放不规范,标识不清晰。建议制作统一规格、规范命名的认定免疫点悬挂牌匾;同时统一认定免疫点疫苗的冷链管理(如统一配备温度计、统一温度记录)以及做到专柜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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