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4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作者:于遵波 - 小 + 大
2、主要机构及职能 2.1 VDD VDD作为监管机构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能涵盖政策标准制定、注册审批、质量体系监督、不良事件监测及国际合作协调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职能体系,其组织架构体现了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特点。VDD下设三个关键业务部门:器械评估处主要负责兽医器械的注册审批和技术评估工作;合规监督处主要承担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和监督职责;上市后监测处则专注于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和市场监督等事后监管活动。这种按监管生命周期划分的部门设置方式,实现了产品从上市前到上市后的全链条监管覆盖,确保各环节监管的专业性和连贯性。 2.2 兽医器械专家咨询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加拿大兽医器械监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技术支撑角色。该委员会由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科学和临床兽医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为监管决策提供独立、专业的技术咨询。其主要工作包括审议高风险兽医器械的注册申请、评估新型兽医器械的技术特性、解决分类争议以及参与法规修订的技术咨询等。这种专家咨询机制有效弥补了行政监管机构在专业技术方面的局限性,提高了监管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值得注意的是,专家委员会的审议过程强调独立性和透明性,避免受到业界的不当影响,有助于维持公众对监管体系的信任。 2.3 省级农业部门 加拿大的省级农业部门通常下设动物健康处或兽医服务处,具体承担兽医器械监管体系中的执行和监督职能。虽然加拿大采取联邦统一立法模式,但实际监管执行需要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各省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配合联邦政府监督辖区内销售和使用环节、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以及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这种分工安排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形成了有效的监管网络。 2.4 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机构参与也是加拿大兽医器械监管体系的特色之一。对于Ⅲ、Ⅳ类高风险兽医器械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查,HC授权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可以参与审核工作。这些机构必须符合严格的能力要求并获得官方认可,其审核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这种合作监管模式既缓解了政府监管资源不足的压力,又发挥了市场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提高了监管效率和专业性。同时加拿大也建立了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其审核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三、主要监管制度 加拿大兽医器械行业的蓬勃发展不仅得益于其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完善的监管框架,更与其科学化、系统化的监管制度密不可分。这些制度在保障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1、产品分级注册制度 为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拿大对兽医器械实行基于风险等级的分级注册管理。该分类体系采用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MDRF)的标准实施差异化的注册要求:Ⅰ类器械仅需完成机构注册和产品列名,Ⅱ至Ⅳ类器械则需提交技术文件并通过技术审评。 所有注册申请均须通过加拿大卫生部指定的在线提交系统(ePost)完成。该系统提供标准化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主要提交文件包括:产品技术说明、风险管理文件、性能测试报告、标签和说明书,以及Ⅲ/Ⅳ类器械所需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 2、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加拿大要求所有兽医器械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CMDCAS)要求,该标准基于ISO13485制定。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质量管理要求也呈现梯度差异:Ⅰ类器械生产企业只需建立基本质量体系;Ⅱ类器械生产企业需实施完整质量体系并保持相关记录;Ⅲ类和Ⅳ类器械生产企业则必须通过HC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质量体系审核。这种差异化管理既保证了关键产品的质量安全,又避免了“一刀切”可能给生产企业带来的过度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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