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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兽医社会化服务现状分析与思考

时间:2025-10-27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刘鹏 谭侃侃 - 小 + 大

2、运行与评价机制不完善,服务质量难保障

服务存在盲点,政府动态管理缺位。针对散养户的平常补栏畜禽以及城市流浪宠物,政府未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缺乏实时精准识别、跟踪和强制免疫或登记的有效手段;县乡政府在动物防疫法规与科普宣传、化解群众对强制免疫的误解等方面投入不足、措施不力,导致部分群体抵触服务。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成本约束和奖惩机制运转不畅的情况下,倾向于优先服务易覆盖区域,而不愿意为偏远群众和补栏畜禽提供免疫服务,导致偏远山区、补栏畜禽、流浪宠物等成为服务盲区,埋下疫情隐患。如花垣县散养户春防秋防后补栏畜禽漏免率达25%,株洲市某社区13%的宠物主因误解不愿接种狂犬疫苗,湘南部分散养户因误解经常瞒报家禽存栏。

绩效评价机制不科学,导向作用失灵。当前政府设计的绩效评价体系普遍“重数量轻质量”“重过程轻结果”。评价指标过于简单,对关键质量指标(如抗体合格率、疫情发生率、养殖户满意度)关注不足或权重过低;评价过程过度依赖服务组织自报或平台录入数据,缺乏有效的第三方核查等机制。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服务质量,无法有效引导服务组织积极改进措施,提升服务水平;评价结果与付费、续约等挂钩不紧密或执行不力,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如:某县90%绩效评价指标为“免疫户数”,仅10%关注抗体合格率;攸县、茶陵等县可选服务组织仅1家,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即使评价不佳也难以更换。

3、监管与协同机制不健全,服务环境待优化

服务过程监管乏力,风险防控不足。政府对服务组织履约过程的日常监管投入不足、手段落后,对疫苗冷链运输(“最后一公里”)、免疫操作规范、生物安全措施、突发疫情处置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控和及时纠偏机制;对服务组织必备的基础设施(如移动冷藏设备)和人员基本技能(如识别处置应激反应、熟练使用数字化工具)等条件缺乏明确的准入要求或持续的能力评估。当前兽医社会化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疫苗失效、操作不当引发损失(如动物应激死亡)、数据失真等风险,损害服务公信力,甚至引发纠纷。如当前60%以上的乡镇与养殖场户之间的疫苗运输仍靠“冰袋﹢泡沬箱”,夏季失效风险极高。邵阳市防疫员50岁以上占80%,中专以下学历占65%,兽医专业不足10%,掌握应用数字工具能力弱;某县曾出现因防疫员应对免疫应激能力不足,致12头猪死亡并引发纠纷事件。

部门与层级协同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农业农村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推进社会化服务中的权责界定不清,协同机制缺失。部分乡镇存在借推进兽医社会化之际推卸防疫属地责任倾向,对辖区内防疫工作部署、协调、动员、支持不力,甚至向服务组织转嫁不合理成本;职能部门对乡镇履行防疫属地责任的监督考核严重弱化。这些问题导致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的难度和成本增加,服务效率低下、覆盖不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如:株洲市部分乡镇未按要求部署调度防疫工作,不协调村组配合开展集中免疫;某乡镇甚至要求服务组织支付强制免疫带路费。

三、策略与思考

为破解上述瓶颈,需着力完善政府购买兽医服务的顶层设计和运行机制,推动兽医服务向专业化、精准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

1、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供给,筑牢服务根基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省级层面探索建立“财政托底﹢分级分担”的购买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确保公益性服务资金足额预算、及时拨付;推动动态增量,扩围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如增加疫病监测、净化指导、技术推广等项目。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明确政府、服务组织、养殖场户在购买服务中的权责利边界与关系,制定服务标准和行为准则等,将兽医社会化服务引入法制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的轨道。

2、优化运行与评价机制,提升服务质效

推行“量质并重”绩效管理,重构评价指标体系,大幅提高抗体合格率、疫情控制效果、养殖户满意度、服务响应时效等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的权重,引入独立第三方考核评估和常态化飞行检查等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与购买服务的额度、续约、奖惩措施深度挂钩,建立科学、高效、闭环的服务运行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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