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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5-10-1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2025年10月9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及《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现就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疫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综合考虑区域畜禽养殖规模、产业结构、防疫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面向有效保障本地区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实际需求,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净化和防控技术研发与推广等核心能力建设,形成与疫控机构职责定位相匹配的能力条件。

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一)健全监测网络。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拓宽监测数据来源,扩大监测病种和范围,优化监测场点和方法,构建多点触发、反应灵敏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动物疫病早发现能力。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动物养殖情况、流通模式、疫病流行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实施(附件1,下同)。

(二)严格疫情报告。按照如实报告疫情、及时控制风险的原则,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畅通报告渠道,健全网格化风险排查机制,优化网络直报工作,拓宽疫情风险信息来源,提升动物疫情风险早感知、早识别、早处置能力。

(三)强化风险研判。研究完善预警预测手段,及时分析研判辖区内动物疫病发生状况,关注新发、突发、再现动物疫情动态,预测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建立常态化动物疫情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开展疫情分析及风险评估,支撑主管部门做好动物疫情预警,提升动物疫情风险研判能力。

三、提升实验室建设管理能力

(四)强化实验室建设。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完善兽医实验室功能,逐步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水平。具有相对独立的动物疫病检测专用实验室,配备生物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和设备。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和监测任务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兽医实验室面积、功能室设置和仪器设备配置,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应满足辖区动物疫病检测工作需要(附件2)。

(五)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兽医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实验活动记录,严格按照动物疫病检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有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工作。省级疫控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对辖区内市县两级疫控机构兽医实验室加强指导,推动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队伍、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指导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强制免疫效果评价等工作任务。

(六)提高技术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兽医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省级疫控机构积极参加全国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组织市县两级疫控机构开展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支持有条件的兽医实验室进行CNAS实验室认可。鼓励省级疫控机构围绕动物疫病防控需求,研发实用性强、适合基层应用的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动物疫病防控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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