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13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三)综合运用检测结果。树立“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成绩”理念,鼓励各地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将作为下一年度监测经费支持依据。各地要加强结果运用,及时将监测数据通报行业部门,持续推动将监测结果作为产业扶持立项、政策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农安监管和产业健康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支撑。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安、检测、执法和产业管理等内设机构的职责任务,建立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按要求完成各类农产品监测任务。 (二)完善数据库,突出抽样代表性。各受检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和及时更新检测数据库,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确定受检单位名单,所抽样品应能代表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检测工作应通过省监管追溯平台实施抽样并上传检测结果。 (三)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有关监测操作要点等要求,严格抽样、检测工作程序,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检测结果准确。承担监测任务的第三方质检机构须通过“双认证”和能力验证,且由任务下达单位开展随机质量复核。 (四)制定各市实施方案。各市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能力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运行。各市要严格落实部、省对检测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农产品生产实际和风险状况,科学制定监测方案。请各市于3 月 31 日前将 2025 年实施方案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 联系人:赵小月 0311- 86256523 附件:(全文点击下载观看) 1.2025 年河北省省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2.2025 年河北省省级种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3.2025 年河北省省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物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4.2025 年河北省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5.2025 年河北省省级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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