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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

时间:2023-08-22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编者按】炭疽是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病,针对当前炭疽流行态势、防控难点和实际需求,2023年8月16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编写了《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技术要点全文如下。

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

汛期是炭疽高发期,雨水冲刷导致疫源地土壤中的炭疽芽孢杆菌暴露地表,汛期家畜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病原侵袭,炭疽流行和发生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炭疽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要点。主要用于指导养殖等从业人员、基层动物防疫和疾控人员做好炭疽防控工作。

一、畜间疫情监测排查  

1.开展炭疽疫情监测排查,重点监测疫源地和其他高风险区的家畜,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排除疫情隐患。

2.对炭疽新老疫区的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牲畜交易、屠宰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

3.降水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对重点疫区开展环境监测。

4.严格按照《动物炭疽诊断技术》(NY/T 561)要求对病死畜采样送检,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 畜间疫情报告

1.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感染炭疽或者疑似感染炭疽,应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有关单位接到疫情报告后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认定和上报疫情,如符合快报情形的按照快报规定进行报告。

三、畜间免疫接种

1.根据疫情动态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重点地区免疫计划,适时开展家畜免疫。开展炭疽免疫接种情况核查,确保易感家畜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对疫区内的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2.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炭疽疫苗,并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建立免疫档案。

3.怀孕的动物或者2到3周内要屠宰的动物不适合接种疫苗,动物接种疫苗前以及接种后1到2周内不得使用抗生素。奶牛接种疫苗后1到2周内的产奶不宜食用,煮沸处理后可用作肥料或其他工业用途。

4.疫苗接种后剩余的空瓶、使用的注射器和容器等须经高压灭菌后处理或彻底焚烧处理,严控生物安全风险。

四、消毒灭源

1.对新老疫区进行经常性消毒,加强养殖环境、畜禽圈舍、污染饲草饲料等消毒灭源工作,及时彻底消除疫情隐患。

2.雨季开展重点消毒,扎实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全链条全方位清洗消毒。

3.对病死动物和被扑杀动物及其产品(包括肉、脏器、生皮、原毛、血液、精液和奶等)、排泄物、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等严格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消毒。

五、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1.严格做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巡查和排查,搜集因灾因病死亡的动物尸体,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

2.对炭疽确诊病例,严格按照《炭疽防治技术规范》进行无血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原则上就地焚烧;确需移动,应将死亡动物天然孔塞紧后,严格包裹,以防扩大污染地区。动物尸体焚烧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有关措施执行,不得对尸体直接进行掩埋处置。无害化处理时,避免使用生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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