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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健全完善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的思考

时间:2021-12-13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关团 - 小 + 大

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新《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要求,借鉴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机制和经验,为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提供思路。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工作,本文结合新疆哈密市的具体情况,从不同区域间暨兵地间的协同作战,与卫生部门人畜共患病防控,协调多部门形成合力,强化牲畜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调运、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执法监督管理,建立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形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强大合力,从而有效降低动物疫情发生风险。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显著加快,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较大便利。对于农村畜牧产业来说,应进一步提高现代化建设水平,遵照各级政府的指导要求,掌握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规范管理的相关细则,认真履行各阶段的防护与检查工作。但分析与观察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落实情况来看,依然存在较多不足与缺陷,对畜牧业的优化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完善兵地联防联控机制

哈密市和兵团农十三师管理体制不同,双方要加强信息互通,同时各区(县)要持续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疫病流行动态,密切合作,成立哈密区域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和信息交流平台。每季度召开1次哈密区域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会商会议。建立哈密区域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态会商制度,建立定期联合开展防控效果检查评价及工作交流制度,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定期、不定期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制定统一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计划。建立协调统一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共同实施,实现兵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同步进行,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在哈密区域的发生和蔓延。

2、建立与卫生部门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

重新启动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疾控查人、疫控查畜、以人定畜、溯本求源”的原则,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与卫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包虫病、奶牛结核病等联防联控机制,抓好免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与卫生部门互通疫情信息,一月通报一次信息。建立布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疫情通报制度、疫情联合调查处理制度、疫情会商制度以及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在布病防控部署、疫情处置、工作督导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半年召开一次联防联控工作会,互相支持排查布病疫情,形成“以人找畜”和“以畜找人”的联防联控机制。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区域冬春季布病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和细化防控工作方案,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扎实开展检疫净化、易感动物移动监管、监测预警和消毒灭源工作,督促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卫生部门及时通报布病疫情信息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确保布病疫情的及时处置和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3、建立多部门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资源力量统筹调配的防控工作机制,明确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成员单位责任,形成机构健全、队伍稳定、保障到位、设施装备完善、运转高效、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机制,依法做好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海关要严格禁止进口自重大动物疫病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加强对运输工具、邮件、跨境电商产品、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其产品。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强化野外巡护。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防控部署要求,做好动物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4、加强行业领域内部环节的衔接联动

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行业内部有关单位和企业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协调公路检查站、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有关技术支撑部门及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屠宰企业等做好牲畜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调运、储藏、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切实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监管,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实现行业内部协调联动,有效狙击动物疫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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