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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改革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1-10-1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金晓宇,杨庆琳 - 小 + 大

摘要:村级防疫员是现阶段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重要力量,在强制免疫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创建村级防疫员队伍,为全国动物防疫工作贡献了安徽方案、安徽智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和职能定位作出了新的规定。本文总结了安徽省在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方面采取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分析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投入力度、规范队伍管理等措施建议,并从“转身份、转职能、转服务、转方式”等视角对队伍未来建设进行了构想。

近年来,安徽省在基层防疫队伍建设中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村级防疫员(以下称村防员)队伍,初步解决了“网破、线断、人散”无人防疫的困境,并将村防员队伍建设作为畜牧兽医系统培养农村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的重要内容,为全国动物防疫工作贡献了安徽方案、安徽智慧。目前安徽省村防员队伍发展到 14 196 人,其中取得初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书的有 6 500余人,占比 45.79%;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有 2 100余人,占比 14.79%;取得高级资格证书的有 700余人,占比 4.93%。通过基层防疫队伍改革实践,安徽省不仅建立了常态化的村防员队伍,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环节得到了充实完善,且培养了中、高级防疫员队伍,使得强制免疫措施得到了加强,疫情报告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网络。

1 安徽省村防员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1.1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村防员队伍建设

省兽医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村防员队伍建设,有关领导多次赴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村防员建设列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20 件实事之一,精心部署,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省里先后多次召开全省村防员工作座谈会、村防员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改革试点经验,部署安排全省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村防员队伍建设。

1.2 科学规划,合理界定村防员职责

安徽省南北地理条件差异大,各地畜牧业发展各有侧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综合考虑地域特点以及畜禽饲养数量、饲养方式、分布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安徽省因地制宜地确定村防员设置标准,即平原地区平均 1 200 个农户配 1 名,丘陵地区1 000 个农户配 1 名,山区 800 个农户配 1 名;并明确村防员在防疫服务区域内的 8 项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家和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规定,对农村分散饲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加挂牲畜标识,填发免疫证明,建立免疫台账;二是指导、监督、检查服务区域内经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公布具有自行防疫能力的规模饲养场户做好防疫记录,建立饲养档案;三是报告服务区域内的动物疫情情况;四是协助开展服务区域内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五是协助开展服务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工作;六是做好服务区域内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调查;七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和疫病防治知识;八是受县兽医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指派,参与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1.3 严格程序,切实规范村防员管理

1.3.1 完善规章制度 省里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防疫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村级防疫员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了村防员的定义、配备标准、资格条件、主要任务、选用程序、考核培训、劳动报酬等,严格按照“因事设岗、以钱养事、以事养人、规范服务、绩效挂钩、政府补贴”的原则,规范全省村防员队伍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管理细则,确保村防员队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3.2 严把资格认证 一是公开条件。各地村防员选用实行全程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村防员管理办法和应聘条件,明确年龄、学历、从业经历和其他综合素质要求,采取个人自荐、村委会推荐和审查相结合等办法,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竞聘。二是公正考试。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县(市、区)统一组织村防员的资格考试,全面考查应试人员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公平公正,好中选优。三是公共监督。全省统一设计村防员档案登记表,省、市、县分别建立村防员档案,同时将各地所有聘用村防员的姓名、性别和服务范围在安徽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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