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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推进畜牧服务业发展?

时间:2018-11-1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敖凤玲 - 小 + 大

畜牧服务业是由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企业或组织构成的,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人力资本和高成熟性等特点,其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

畜牧服务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性畜牧服务业,为养殖畜禽、畜产品加工提供中间服务;另一类是生活性畜牧服务业,为畜产品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从供给端看,提供畜牧业服务的主体主要有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畜牧技术推广、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机构,学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专门的畜牧服务组织,经销企业、经纪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从需求端看,中小规模饲养户、加工厂对畜牧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往往点多、面广、种类多、单体规模小,需要综合性畜牧服务组织提供的综合性服务;大型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企业均实现了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它们需要专业化、高水平的畜牧服务业组织提供的专业服务,对畜牧服务的要求往往是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目前,受传统体制和观念束缚,畜牧服务业发展还无法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畜牧服务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低,市场化程度低。

在畜牧产业发展的新时期,发展畜牧服务业大有可为。服务业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畜牧产业中去,可以促进畜牧产业分工进一步细分,提高畜牧产业生产效率,这是畜牧服务业产生和发展的第一动因。发展畜牧服务业,通过服务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将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畜牧产业,实现中小规模养殖户、加工厂的生产、加工与现代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帮助他们解决“干不了”“干不好”“干得不经济”的事,引导他们有效聚集,提高他们的市场地位,将小生产转变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形式。发展畜牧服务业,各类经营主体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畜牧服务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既满足养殖、加工和经营主体参与养殖、加工和从事经营的愿望,又利于扩大养殖、加工和经营规模,实现规模养殖、加工和经营,让众多中小型养殖、加工和经营主体充分参与和分享规模收益。发展畜牧服务业,其实质就是加长畜牧产业链。在整合畜牧产业链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可以培育和创造出新的服务模式,共同增加整个产业链的利润。畜牧服务组织集中采购畜牧业生产资料,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充分提高大型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培育畜产品品牌,降低畜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畜牧业服务业,可以增加畜牧产业就业。随着畜牧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养殖业的就业人数呈减少趋势,畜产品加工业的就业人数明显增加,畜牧服务业将成为未来畜牧业三次产业中最大的就业市场。美国的农业就业人员分布就是最好的例证。2014年美国农、林、渔、猎业就业人数为41.0万人,与农业关联的食品、饮料和烟草产品制造业就业人数168.4万人,食品和饮料商店零售业就业人数298.7万人,餐饮服务业就业人数106.3万人,农业服务业从业人数是一产业的9.9倍、二产业的2.4倍。  

发展畜牧服务业,将专业化分工和资源配置从企业内部向市场扩展并丰富其文化内涵,从而优化了企业内部的价值链和产业链,改善了畜牧产业链的整体协调性,提高了畜牧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产业分工与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畜牧业经济的创新力与竞争力随之提升。畜牧服务是畜牧产业链上的“黏合剂”,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通过其“黏合”走向一体化,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通过其“黏合”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畜牧业三次产业因其融合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畜牧服务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健全畜牧产业链、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增加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以服务中小规模养殖户、加工厂为重点,引导优质生产要素进入畜牧服务业,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畜牧服务主体多元化和运行社会化,重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的分类发展、分层发展,科学规范和引导畜牧服务业健康发展。

发展畜牧服务业,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提供畜牧业公共服务,如生产形势预警预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应优化畜牧业服务组织的发展环境,通过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应建立健全畜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指导、监管和服务,引导和规范畜牧服务业发展。二要充分发挥畜牧业服务组织的作用。要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畜牧服务组织。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畜牧业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畜牧龙头企业、相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都要为发展畜牧服务业做贡献。三要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同步发展。公益性服务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应主要由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作补充。经营性服务具有个性化、特色化等特点,应由畜牧服务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之间应形成分类发展、分层发展、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和网络联动格局。四要推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鼓励各类畜牧服务组织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五要坚持创新发展。按照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要求,改造传统服务组织,提升新型服务主体,积极探索畜牧服务业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畜牧服务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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