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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全国彻底拆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

时间:2016-12-1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国务院发布新政,养猪规划化进程加速  
        近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多处提及养殖业,强调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并再度强调,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并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在当前的环保高压态势下,农村中小散养户的处境将十分危急,尤其是在南方水系带的养殖场。明年的拆猪场形势或更为严峻。  
        2、《“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节选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治污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实现了6.1万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成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通知要求,针对设有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要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并自2017年起,要定期公开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情况。
        此外,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3、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禁养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3)、风景名胜区;
  (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推进健康生态养殖,在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重点排放源氨防控研究与示范。
  开展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综合治理,实现75%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截至目前,西至陕西、北至辽宁,超过19个省已经划定禁养区,南方水网地区的禁养区内猪场拆迁已经完成过半。
        而明年仍将是各地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拆迁较为集中的一年,也是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的最后期限,受其影响,生猪市场产能仍可能继续下降,即使能繁母猪存栏出现拐点,产能回升也将是及其缓慢的。意味着,本轮猪周期之长,也或将再创记录。
        猪价上天,环保落地,一边拆一边建,一面是丰收之年被被动出局的散养户,一面是转型之际不惜高成本扩张的规模企业,生猪养殖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大洗牌,悲喜交加,痛并快乐,这也是产业发展的必然阶段。
        随着散户的进一步退出,规模养殖加速填补其空缺,未来生猪养殖行业市场格局也将主要表现为规模化养殖企业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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