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控制

一线养殖场粪肥还田发展困境与政策需求

日期:06-22 作者:王如玉 史佳林- 小 + 大

养殖场户对粪污综合利用补贴和有机肥补贴的需求也较为明显。粪污综合利用是技术密集型活动,养殖场户往往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难以独立完成相关工作。许多养殖场户需要购买专业设备和服务,这无疑增加了经济负担,因此对补贴的需求不仅是对设备和服务成本的补偿,也是在技术学习和应用方面的支持。此外,受访养殖场户还表示希望在有机肥补贴和粪污运输补贴方面获得更多政策帮助。

综上所述,当前养殖场户最迫切需要的扶持政策包括圈舍改造补贴、粪污清理补贴以及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设施建设补贴。

四、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和天津市317户生猪(肉羊)养殖场户调研数据,系统梳理中国粪肥还田发展现状,剖析粪肥还田困境,探究粪肥还田政策需求,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粪肥还田存在资源与环境约束、粪污堆放管理与施用标准化不高、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尚未形成、经济绩效表现不佳、政策支持与宣传推广体系存在短板等困境。具体来看,(1)种养规模的结构性失衡直接制约粪肥还田效率,养殖场户的平均粪肥还田比例为56.12% ~65.82%,反映出明显的资源错配问题。(2)60%的养殖场户将粪污直接堆放于圈舍外围裸露场地,粪污堆放不规范;不同经营主体粪污还田量存在显著差异,化肥替代比例波动于20%~65%之间,粪肥施用标准化不高。(3)资源化处理端存在多重制约,服务组织发展滞后、制约了循环闭环的形成。(4)成本结构失衡制约产业化进程、市场风险加剧经营脆弱性、政策支持与实际需求存在错配。(5)监管体系与执行效能有待完善、财政激励与补贴机制亟待强化、技术服务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

第二,现阶段,圈舍改造补贴、粪污清理补贴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设施建设补贴是养殖场户最需要的扶持政策。

基于以上结论,本研究得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因地制宜选择并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对耕地面积有限且自行还田的规模养殖场户可通过流入耕地面积或与附近的种植户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根据养殖场户经营土地面积来确定其养殖规模阙值;对养殖场户规模小、分散性强、专业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可推行“养殖场户﹢合作社﹢种植户”“养殖场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户”等种养结合模式;对养殖场户专业化水平较高、实现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发展较好的养殖优势地区推广“养殖场户﹢企业﹢种植基地”等种养结合模式的发展。

第二,推动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一方面,建立“养殖规模-处理工艺-设施配置”匹配模型,推动集成创新,研发高效、节能、环保的粪污处理设备,特别要加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发与推广,重点开发占地少、环境影响小、建设成本低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强化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培养,深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第三,完善有机肥施用标准体系。一方面,建立质量管理的双轨制,制定有机肥分级标准,关注关键指标如有机质含量和重金属限量等,推行“产品认证﹢过程认证”双体系,确保从畜禽养殖到粪肥施用的全过程可追溯。另一方面,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指南》,明确不同作物(粮食、果蔬、经济作物)的施用比例和时序,并建立长期定位观测点,持续监测土壤有机质的提升幅度。

第四,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培育服务主体,包括设备托管服务商、专业运输车队和智慧监测平台,形成“养殖户-处理中心-种植基地”的区域闭环。另一方面,构建“合作社﹢村集体﹢龙头企业”的联合体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基金,解决种养对接、季节调度等关键问题。

第五,健全政策指导与扶持机制。首先,以“精准施策、环保优先、高效落地”为原则,系统推进圈舍改造补贴、粪污清理补贴和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建立“改造补贴﹢运输补贴﹢处理中心”三位一体的支持体系。其次,强化补贴政策与环保要求挂钩,将补贴申领与环评备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绑定,优先支持种养结合模式,推动生态循环。

最后,加强技术指导与宣传,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共建技术推广网络,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诊断服务,解决粪污处理工艺等痛点问题。

上一篇:畜禽养殖治污出路在“循环”

下一篇:没有了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6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