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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动物检疫的现实功能 动物检疫的功能表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其实质是对动物、动物产品安全性的鉴定和评价,具有专业技术鉴定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双重属性,主要体现在生物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两个方面。 生物安全管理功能。动物检疫的目的就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它能检查鉴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是否染疫、带毒,能降低和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风险和隐患,从而确保生物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功能。动物、动物产品属初级食用农产品范畴,也是大众食品原料。动物检疫贯彻的全程监管理念、原则,以及对动物、动物产品进入食物消费链前实行的检疫许可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动物、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准入标志。相关食品加工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应该依法核对、核查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并衔接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动物检疫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开展动物检疫工作既要认真执行国家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又要贯彻《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做到严格履职,规范服务,因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宣传公示。在网络、电视、报刊上公布动物检疫行政许可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许可事项、申报程序条件、申报途径、申报书范本等信息,印发法律规定、责任义务告知书,实行广泛宣传、广泛告知,营造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 摸底登记。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监管信息档案。 分类管理。按饲养、运输、屠宰、活畜交易等环节进行分类,实行不同的检疫监管办法。重点是抓好规模养殖和畜禽散养的产地检疫管理。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监管”和“签约式”检疫管理,并依托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检疫申报。对散养户突出以动物经纪人集中申报检疫为主,并推行《活畜禽收购贩运溯源管理记录》,建立收购贩运档案,规范经纪行为。同时,在活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配套实行核查和来源登记溯源管理,做到畜禽从养殖到交易流通到屠宰各环节的整体衔接推进。 优化申报出证服务。以县为单位设置动物检疫申报出证服务中心(大厅),承担申报受理、调度和跨省动物检疫出证服务功能。设置统一的多种有效申报途径,让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针对特定相对人,精准告知要提供申报检疫本批次动物的养殖档案、违禁物自检报告,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目录,方便申报人在申报时做好准备,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同时,推行电子检疫出证,对全市(县)动物检疫行政许可情况进行信息汇总和监督。 制定作业指导书。根据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将各个环节检疫申报的受理条件、受理或不受理的处置、现场检查的程序和内容、检疫出证的审查事项等分别简化制成作业指导书,要求相关人员熟记理解并严格执行。 实行痕迹化管理。根据检疫操作规程和行政许可程序,结合动物检疫工作特点设计相关表格、记录,做到涉及到法定程序、履职风险的关键节点都要有痕迹、有记录,以确保检疫出证行为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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