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05-06 作者:佚名- 小 + 大


3.加快推广新型高效资源转化型饲料原料。支持乙醇梭菌蛋白等以一碳气体为原料合成的微生物菌体蛋白扩大产能。有序扩大餐桌剩余食物、毛皮动物屠体、动物源蛋白水解物等新蛋白资源饲料化利用试点范围和规模。加快推广尿素等非蛋白氮饲料化利用,积极探索昆虫蛋白、藻类蛋白等资源饲料化利用途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4.增补开发潜力较大的新饲料原料。修订发布《饲料原料目录》,明确发酵饲料分类管理要求,增补微生物、微藻、昆虫等蛋白资源产品和食品、粮油、农产品加工副产品等地源性饲料原料品种。适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增补纳入《饲料原料目录》。(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三)加快发展优质饲草生产

1.提升饲草良种供给能力。围绕苜蓿、羊草、饲用燕麦、杂交狼尾草等,加快培育优质高产、饲用性能优良、抗寒耐旱耐盐碱的饲草新品种。进一步完善草品种区域试验评价工作机制,支持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点基础条件建设。支持建设高标准优良饲草种子田。(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科学技术司负责,计划财务司、种业管理司参与,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2.加快发展饲草种植。支持各地特别是牧区、农牧交错带,合理利用耕地发展饲草种植,积极支持粮饲轮作,稳步扩大苜蓿、饲用燕麦、青贮玉米等饲草种植面积。继续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支持在土壤、水热等条件适宜的天然草原科学有序开展多年生人工草地建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计划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参与,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3.积极拓展饲草发展空间。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分类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支持利用中重度盐碱地发展饲草种植。强化种地适配,在适宜地区推广种草改盐为主的盐碱地治理和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推进羊草、冰草、披碱草、鸭茅、狼尾草、田菁等品种种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计划财务司、农田建设管理司参与,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4.推动饲草全产业链发展。分区域集成推广饲草高效生产技术体系,积极发展高密度草捆、草颗粒和裹包青贮等便于商品化流通的饲草产品,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参与,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四)引导优化养殖品种结构

1.持续调整优化生猪产能。实施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把住能繁母猪存栏量“总开关”,引导养殖场户优化母猪存栏结构、合理控制产能。持续完善生猪产能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养殖场户适时出栏和优化养殖规模,促进供需适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2.大力发展节粮型高效肉禽生产。积极推广家禽适度营养水平、最优转化效率的精准饲料配方技术,调优饲料蛋白含量、豆粕占比。积极引导禽肉消费,进一步提高禽肉消费比重和产量占比。(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科学技术司参与,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3.促进牛羊产业稳定发展。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支持优质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畜。实施牧区畜牧良种补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推进牛羊养殖节本增效。推广“牧繁农育”、“暖季适度放牧、冷季舍饲半舍饲”等生产模式,促进以草代料。有序开展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试点。(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

4.加快发展设施渔业。推进传统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集成应用池塘养殖多功能智能化设备、生态养殖管理系统及装备技术。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循环水、室内鱼菜共生等设施养殖模式,稳步提升养殖水产品供应能力。(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参与,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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