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1 点击: 次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培育壮大宠物产业集群,更好激活宠物经济消费新动能,推进宠物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经浙江省政府同意,2025年10月20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宠物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25〕37号),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宠物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培育壮大宠物产业集群,更好激活宠物经济消费新动能,推进宠物相关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产业创新、品牌赋能、规范发展,构建制度体系健全、功能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范有序的现代化宠物经济发展生态。到2027年,省内宠物经济消费市场规模突破300亿元;到2030年,建成全国宠物经济创新策源地、宠物食品品牌大省、宠物用品制造强省,力争省内宠物消费市场规模突破500亿元,形成宠物产业升级与宠物环境友好协同并进的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宠物产业发展集群。加快推进浙北宠物产业全链发展,建强宠物食品药品、宠物医疗服务、宠物智能用品和宠物电商产业带;充分发挥义乌国际商贸枢纽优势,加快建设辐射全球的浙中宠物用品贸易集散地;增强温州平阳宠物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打造浙南宠物食品用品制造集聚区。培育宠物产业新型块状经济,推动宠物活体繁育、食品药品、纺织服装、玩具用品等特色产业在县域科学布局。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地方建设高能级宠物产业园区、宠物食品药品科创中心、宠物用品仓储物流中心、宠物跨境贸易采购集散中心等功能性平台。做好“宠物经济+”文章,推动宠物经济与银发经济、文旅经济、悦己经济、会展经济等新业态相融合。加强宠物经济统计监测,建立数据指标体系,科学分析行业运行状况。(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局,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宠物食品药品产业提档升级。鼓励宠物食品企业紧跟消费趋势,研发生产针对不同宠物品种、年龄、健康状况的配方粮及功能性食品。鼓励兽药企业研制宠物创新药,推出性价比高的抗寄生虫药、宠物疫苗、诊断制品、治疗制剂、中成药及动保产品,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制定完善宠物食品药品以及加工、检测等团体标准,将宠物标准制定纳入相关单位标准制定范围,推动团体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加快研发非法添加物及毒素快速精准检测技术,提升风险预警与防控能力。鼓励各地对新兽药研发给予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发展宠物智能用品制造业。发挥浙江制造业发达、创新氛围浓厚等优势,鼓励宠物用品生产企业利用AI大模型、物联网、大数据、精密制造等技术,加强产品研发创新。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宠物智能喂食器、饮水机、猫砂盆、烘干机等新产品,实现宠物喂养、洗烘、清洁设备与智能终端互联互通。聚焦宠物可穿戴设备新赛道,将传感器、通信模块、定位芯片等技术运用于宠物行为轨迹及健康状况分析,研发生产智能项圈、背带、脚环等新装备,实现信息实时监测与数据交互。鼓励企业开设智能宠物用品体验店、品牌专柜,打通进驻大型商超渠道。(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涉宠服务行业规范引导。加强宠物保险、寄养、洗护、训导、摄影、无害化处理等涉宠行业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服务标准和制度体系,着力构建专业规范、科学适度的宠物服务行业发展格局。督促涉宠服务场所落实分区隔离、准入管控、清洁消杀等举措,强化经营空间疫病防控和安全管理。开展宠物友好型旅游试点,满足“人宠共游”合理需求。(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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