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7 点击: 次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牛羊和家禽定点屠宰厂(场)。牛羊和家禽屠宰规划设置和产能布局,以保障本地消费需求为基础,尊重少数民族和不同饮食文化消费需求,根据人均肉类消费量和现有屠宰产能,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转型升级,优化设置布局。同步推进牛羊和家禽屠宰标准化建设,清理关闭不符合标准的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厂(场)。 (二)设置标准 1.建设标准。选址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卫生防疫满足相应防疫条件要求;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企业实验室建设和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现有畜禽屠宰厂(场)建设标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于2025年之前完成整改。 2.设备设施标准。生产设施应符合工艺要求、环保标准、卫生条件,并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包括:屠宰设施、冷链仓储设施、洗消设施、信息化(数字化)追溯设施设备、病死动物暂存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通风和照明设施,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暂存和预处理设施等;生产区应建有待宰圈、隔离圈、急宰间等基础设施,厂区内应有驻厂官方兽医室、检验检疫实验室等符合特定功能需求的基础设施。 3.规模标准。畜类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产能:猪50万头、牛3万头、羊30万只;禽类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产能:鸡210万只、鸭150万只。 4.生态环境标准。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屠宰厂(场)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22年本)》的规模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经取得屠宰资质的,须持有效《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发布的有关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音污染防治技术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和完善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畜禽屠宰法规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包括《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北京市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检查验收标准》《北京市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完善驻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签约兽医培训考核与聘任上岗制度,优化整合屠宰行业相关管理数据平台,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二)优化畜禽屠宰加工产业结构 全面推进屠宰标准化创建,提高工艺水平,落实人道屠宰,淘汰落后设备,强化源头管控,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供应品类,延伸精深加工,适应市场需求。鼓励支持增设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藏车等设施设备,完善肉品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鲜肉配送站点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发展“养、屠、销”一体化经营,在主产区布局养殖、屠宰产业,在主销区布局分割加工销售中心,优化产业结构,加速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监管体系功能作用,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构建屠宰全链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升畜禽屠宰及肉类食品安全等级。加大风险监测、技术支撑、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企业自检”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屠宰行业监督检查,推行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落实风险排查、检打联动,持续推进屠宰行业清理整顿,整肃行业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肉食品安全。 (四)加强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 统筹抓好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屠宰环节动物疫病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完善北部区跨省协调机制,规范官方兽医出证行为,加强活畜禽调运、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运输车辆备案、清洗消毒等制度落实,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压实屠宰环节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畜禽屠宰、分割加工、冷链物流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建立高水平生物安全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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