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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1-09-2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现代畜牧业在提供极其丰富动物性食品的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敏感的问题,在片面追求生长速度和经济效益的行为下,动物安全难以保障,动物源性食品风味不再、品质堪忧。畜产品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关系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猪链球菌病、禽流感疫情、高致病性蓝耳病以及“瘦肉精”中毒事件等接连发生,畜牧生产和畜产品安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本文就畜产品安全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1、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有害化学物质的污染等严重影响着畜产品安全问题。
  1.1 药物残留  近几年来,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极不规范,尤其在动物疾病防治中,长期超量使用抗菌抗病毒类药物,甚至大量使用违禁药品,造成病原微生物耐药性增强,动物免疫力下降,药物剂量不得不一再加大,药物毒副作用及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畜产品品质降低,影响人们健康水平。例如磺胺类药物在人体内蓄积会破坏造血系统,氯霉素造成人体骨髓造血机能的损伤,盐酸克伦特罗引起人心悸等症,尤其是牛奶中青霉素类和磺胺类的药物残留,轻者皮肤过敏、瘙痒,重者出现急性血管性水肿和休克,甚至引起死亡。为此,药典中严格规定了疗程和休药期,许多国家相继出台法规,明令禁止一些抗生素作为饲料药物添加剂。
  1.2 人畜共患传染病  目前我国畜牧生产中的生物安全环境差,人畜共患传染病达250多种,疫病较为复杂。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贸易往来日益增多,随着
  人员、物资和畜产品传播动物疫病的机率增加。近年来口蹄疫、禽流感、猪链球菌、蓝耳病等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已经敲响了警钟。更有甚者,一些人受利益驱使,私下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畜禽产品,对人们的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很多养畜户本着少亏一点的心理,将病死畜禽卖给商贩,通过商贩直接卖给餐馆或经着色、熏制等加工后出售。而畜牧、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从而导致此类违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
  1.3 有害化学物质污染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很多饲料企业为了促进畜禽生长、改善畜禽外观,置饲料安全和食品安全于不顾,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超量添加铜、锌等微量元素,大量使用阿散酸和洛克沙生等有机砷制剂,这些化学物质的长期不规范使用,一方面造成动物体质下降,抗病能力减弱,另一方面在动物体内富集直至危害人类自身的安全。
  1.4 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  由于畜牧管理体制不完善、动物防疫必需经费保障不力、部分养畜户防疫意识不强以及疫情监测体系不健全等各种原因,动物防疫存在一定隐患,导致局部地区动物疫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畜产品安全。
  畜产品安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畜产品扩大出口的瓶颈。我国是畜牧生产大国,但畜产品出口量只占全球总量的1%~2%。由于畜产品安全等问题,从1994年以来,我国的猪肉、牛肉几乎不能进入美国市场;欧盟至今仍禁止进口我国的猪肉、牛肉和禽类产品;日本和韩国也不从我国进口偶蹄动物产品;俄罗斯对我国肉类进口配额远远低于其他国家。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常常因为卫生安全问题而被退货、销毁甚至封关,我国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处于国际市场竞争劣势。
  2、畜产品的安全工作对策   
  在国内外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下,要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跨越“绿色壁垒“,就必需解决畜产品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2.1 政府高度重视  畜牧业正在托起农业经济“半边天”,挑起农民增收的大梁,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200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正式实施,使畜牧业生产经营有了法律的规范和保障。2007年新年伊始,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因此,各级政府应当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重视畜牧生产和畜产品的安全与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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