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6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第三章 监管与检疫能力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 4.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查的函(农明字(2018)第34号)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办收(2018)52号)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农业农村部关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63号)。 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监管的公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农办医(2018)38号)。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3.有关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4.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 5.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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