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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动物卫生国家标准立项清单及修订要求

时间:2019-05-1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卫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1号)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立项项目,其中涉及12项动物卫生领域标准(见附件1)。为规范标准起草工作,推进标准完成进度,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标准制修订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标准质量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成立起草组,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具体可登录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td.cahec.cn/),点击“工作须知”栏目,阅读并参照标准编写及送审要求执行。

二、提高标准编写能力

请各起草组成员认真学习《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并派员参加标委会2019年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培训班,熟悉标准编写格式及编写规范。

三、建立标准工作机制

请各起草组与标委会秘书处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固定联络人及首席专家信息,及时交流起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于2019年4月29日前反馈首席专家和联络人信息(附件3),发送至tc181@cahec.cn。标委会秘书处将履行标准起草监督职责,对延期提交材料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了解标准进展情况,督促集中力量完成。

四、及时形成阶段材料

考虑到标准均在技术成熟基础上申请立项,因此,请各起草组于2019年5月31日前形成标准征求意见材料,2019年7月31日前形成标准送审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按照标准完成进度(附件2)所列的内容,及时发送至tc181@cahec.cn。若未能按期提交,请提供工作进度及预期完成时间的工作报告,并附上首席专家签字和单位盖章。

附件1:2019年动物卫生国家标准立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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