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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时间:2017-09-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科技部 - 小 + 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的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科技进步”“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科技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完成《“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一、编制背景与需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基础竞争力不强,比较优势逐步丧失,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面临的最大挑战,迫切需要通过创新驱动,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注入新动力,增加新动能,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产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面对我国农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重大挑战,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部署未来5年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定位与特点

  《专项规划》注重体现与《“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一致性和衔接关系,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农业农村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落实,体现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规划编制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体现时代特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和实现农业现代化大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常态下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部署,认清农业科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必须迎头赶上的新挑战,把握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需求,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结构升级、方式转变、动力转换”的新方向。

  二是落实国家战略。全面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发展目标和任务部署进行了顶层设计。

  三是统筹谋划布局。突出事关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需求,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系统安排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任务。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一条主线、一个方向、六个着力、一条道路”,即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主线,以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质量、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农业科技开放合作、强化科技扶贫精准脱贫,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专项规划》的基本原则: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导向,聚焦国家农业科技目标,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农业科技全球视野,提升农业全产业链价值。

  《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实现四个“显著提升”和一个“更加优化”,即:显著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创新基础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更加优化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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