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储放储是国家对生猪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商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参与,委托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在网上竞拍交易,具体进行收储和放储的操作。 1、预警及收储标准 三级预警:猪粮比价低于6:1时发布三级预警,此阶段暂不启动收储,属于过度下跌初步预警阶段,主要起到提示市场作用,表明生猪养殖可能开始进入亏损区间。 二级预警:猪粮比价连续3周处于5:1-6:1之间,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5%,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在5%-10%时,发布二级预警,此阶段会视情况启动收储。 一级预警:猪粮比价低于5: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1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超过10%时,发布一级预警,此阶段必须启动收储。 2、收储目的及意义 稳定价格:避免猪价过度下跌,防止生猪养殖行业陷入严重亏损,保障养殖户基本收益,稳定生猪生产秩序。 调节供需:在生猪供应相对过剩时,通过收储减少市场流通量,对市场供需关系进行适度调整,为行业产能调整争取时间,避免产能过度快速去化。 引导预期:向市场传递政策托底信号,稳定养殖端和消费端预期,减少恐慌性抛售和过度看空情绪,维护生猪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3、收储操作方式 主体及流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委托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通过北京华商储备商品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相关企业参与竞拍,价低者得,企业负责收购鲜肉转为冻肉储存。 储存及后续:冻猪肉一般储存在符合标准的冷库,存储期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可轮换更新,后续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投放市场,实现“低吸高放”,平滑价格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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