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进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技术规范

日期:02-16 作者:畜牧兽医局- 小 + 大

7.12 应急处置

特定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应急人员物资保障充足。兽医实验室及时对疑似疫情进行检测诊断,对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扑杀疫点内的发病动物及同群易感动物,对病死和扑杀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进行封锁消毒,对受威胁区开展监测等措施。疫情处置记录规范完整。

7.13 进境隔离检疫

进境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应经隔离检疫,隔离期限及检验检疫措施科学合理,确认不存在特定动物疫病感染或携带病原等潜在风险后方可入境,隔离检疫记录规范完整。

8 风险评估结论

综合传入评估、暴露评估和后果评估的结果,评价危害引起风险的总体量。

8.1 风险评估结果

本规范将风险等级分为五级,分别为:可忽略、低、中、高和非常高(见表1),通常描述为:

表1  风险等级表

可忽略

(Negligible)

特别罕见,不需考虑

低

(Low)

罕见,但会发生,造成的损失较小

中

(Medium)

经常发生,造成一定损失

高

(High)

频繁发生,造成较大损失

非常高

(Very high)

总是发生,造成极大损失

通过综合评价表确定风险结果。各阶段评估结果的综合评价见表2和表3,风险评估结论见表4。

表2  传入评估与暴露评估综合评价表

暴露评估

传入

评估

 

可忽略

低

中

高

非常高

非常高

中

高

高

非常高

非常高

高

低

中

高

高

非常高

中

可忽略

低

中

高

高

低

可忽略

可忽略

低

中

中

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低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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