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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可以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年12月31日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考生应根据省级财政、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和具体缴费方式由各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发布。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10月11日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10月11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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